一、依據114年10月20日府授教家字第1140283587號函辦理。
二、本次填報期間至11月14日止,請尚未完成填報之學校盡速前往https://fameva.cyc.edu.tw/完成填報;若貴校承辦人員已完成填報,請確認校長是否完成送出。
三、另有關評核項目1、行政組織與運作30分項下1-3、於本縣教育資訊網線上填報系統完成「學年度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表單」填報工作,因近期本中心未有公告相關填報資料,本項將檢視貴校於本年度6-7月期間填報家庭教育中程計畫資料之情形,若有於前述期間完成填報者,本項自評分數可填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