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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活動訊息 | 2025-03-14 | 點閱數: 57
一、 依教育部114年3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19310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實施溝通無障礙措施,請於自辦或委外辦理記者會、活動、課程時,視需要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或使用AI即時字幕,請相本府相關局處申請;另設有「臨櫃服務」之公共設施,請運用相關科技設備或軟體服務,使聽語障者溝通無障礙,以確保其資訊近用權益。
三、 檢附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函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