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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幼教科 - 人事選聘 | 2022-06-10 | 點閱數: 5858

一、本縣111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積分審查結果彙整表公告如附件,申請縣內介聘之教師如對於所公告之積分有統計上之疑義(如電腦登打錯誤、加總錯誤等;不含事後補件或更改),請於111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電洽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黃瓊慧小姐(電話:05-3620123轉8411),逾時不予受理。

二、依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第九點規定:「教師申請介聘他校積分相同時,應依年資積分、成績考核積分、獎懲積分、進修研習積分、生日(年長者優先)等條件依序決定先後次序,以上情況均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因介聘教師之生日係屬個人資料,爰不予公告。

三、介聘教師如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需持有推薦函始具行政專長教師介聘資格,請於1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送件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受理審查,逾時不予受理。經偏遠地區候用主任甄選分發者,依當年度偏遠地區候用主任甄選簡章規範辦理,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聘學校主任之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