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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教學發展科 - 專案計畫 | 2019-11-13 | 點閱數: 2467

一、依據文化部108116日文交字第1083031286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訂定「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即日起徵件至1081130日止(郵戳為憑)

三、檢附本案補助要點、申請表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四、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袁先生,電話:02-8512-6717,電子郵件:lazurite@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