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以運國(一)字第1140550494A號公告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運動領域特殊專長」。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三、若對本公告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國際事務司陳科員,電話:(02)8771-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