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
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地方政府英語教育資源中心計畫」
114學年度第 2 次專職人力甄選簡章
- 甄選名額:專職人力 1 名。(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 工作聘期:自應聘日起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契約期滿自動結束聘僱關係,服務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服務成績不良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任何救助;若服務期間表現優良,將得以於新年度續聘。
- 工作待遇:參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薪(學士學位第一年 36,174 元,碩士學位第一年 41,370 元,聘用期間享有勞保、健保、勞退基金、年終獎金)。
- 工作地點: 嘉義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英資中心)(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嘉義縣太保市信義二路 1 號)。
- 工作時間:每日上班 8 小時,時間為上午 08: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不定期週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需配合英資中心業務上班,並可彈性調整休假日(以週末例假日額外上班時間換算補休)
- 報名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
- 英語溝通協調能力強,具備以英語(含口語溝通與書信)進行業務聯繫經驗者尤佳。
- 具備學校單位或公部門教學或行政經驗,或曾協助辦理英語活動相關經歷者佳。
- 熟悉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ELTA 計畫)及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TFETP 計畫)內容。
- 熟悉電腦作業系統 Microsoft Office ( Word 、 Excel 、 PowerPoint )、 Google 表單製作、多媒體設計、影片剪輯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 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 33 條、教師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發聘任用者,應予無條件解聘,未發聘任用者,註銷錄取資格。
- 具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於 114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本縣英資中心(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嘉義縣太保市信義二路 1 號),若資格審核符合需求者將通知面試。
-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
- 日期: 11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14:00 起。
- 地點: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嘉義縣太保市信義二路 1 號)。
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