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114 學年度水上國中約用助理運動教練遴選簡章
- 依據:
- 教育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下稱聘任管理辦法)。
- 教育部體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聘運動教練進(運)用及不適任通
報注意事項(下稱外聘教練不適任注意事項)。
- 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 報名資格:
- 約用助理運動教練:
- 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 取得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或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書初級(含)以上者;無前段教練證者,須持有全國各單項協會核發之 C 級(含)以上效期內籃球項目教練證;前述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或單項協會核發之教練證,僅限應考人報考之各該運動種類。
- 經公立醫院檢查體格合格,無法定傳染病。
- 未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及 33條且無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 14 條、 15 條及 16 條各款情事之一,亦無外聘教練不適任注意事項第五點各款情事之一者。(外聘教練不適任注意事項第五點各款詳附件九)
- 違反上開報名資格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或分發報到後發
現者,應予以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
- 遴選職務性質、類別及名額:本次遴選約用助理運動教練-籃球種類,
名額 1 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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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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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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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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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缺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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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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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運動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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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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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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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立水上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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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章公告日期:簡章於即日起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 報名方式:詳如簡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