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南市政府99年5月12日南市教學字第09900516150號函辦理。
二、台南市安平國中99學年度特殊教育資源班可能有超額教師情形,該校資源班教師可能提出台閩地區介聘申請。若由縣外介聘至該校服務,將由台南市政府協調介聘至該市其他國民中學特殊教育資源班服務,不得異議,請教師審慎填具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