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業於113年5月7日發布「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並定於113年8月1日施行。各中心因應前揭辦法規定,訂定各中心運作要點,近期已函文轉知各校。
二、公告各中心甄選錄取人員如下。
(一)國際教育中心
1. 副召集人(正取) 大同國小 涂阿絹主任
(二)英語教育資源中心
1.副召集人(正取) 水上國中 陳淑暖主任
(三)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1.召集人(正取) 黎明國小 莊新國校長
2.副召集人(正取) 豐山實驗教育學校 梁俊彥校長、黎明國小 林素媚主任
副召集人(備取) 洪龍月主任
(四)偏遠地區教育資源中心
無人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