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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永慶高級中學 - 人事選聘 | 2025-06-13 | 點閱數: 120

一、職稱、職系、職等

(一)職稱:助理員

(二)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二、報名資格

(一)具本職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重度)。

(四)如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三、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23日止。

五、其餘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