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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終學科 - 行政公告 | 2025-03-03 | 點閱數: 236

一、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民眾(限自然人),不限年齡及國籍。
二、攝影主題:以東石鄉境內景觀等各項社會景觀。
三、拍攝時間:自113年01月01日起至115年03月15日為止拍攝之作品。
四、餘競賽辦法及相關規定請逕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