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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4-08-16 | 點閱數: 354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99日(週一)止,將申請資料寄()達該校(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二、旨揭公告及相關表件置於該校師資培育處網頁( https://reurl.cc/E6n8Vk),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