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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終學科 - 行政公告 | 2024-06-14 | 點閱數: 187
  1. 「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7點,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以臺教文(三)字第1130051125A號令修正發布。
  2. 為使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範本第7條內容與「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7點修正內容一致,定型化契約範本一併配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