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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學發展科 - 活動訊息 | 2023-06-08 | 點閱數: 82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6月2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4121號函辦理(正本諒達)。
二、配合國家語言政策並加速培育客語師資,本案教育部及客家委員會共同補助就讀客家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學員學分費(新臺幣3,500元/學分),除教育部每學分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外,客家委員會就教育部補助差額補助1,500元,並為提升參與意願,另補助定額交通費每人每學期2萬2,500元,鼓勵所屬(轄)學校人員及符合本案招生對象者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