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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研習進修 | 2023-05-08 | 點閱數: 1713

一、 依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024404號函核定辦理該班。

二、 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個人職涯規劃,特辦理該學分班。

三、 修畢該課程全部專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四、 該校畢業或本中心結業學員可申請隨班附讀。

五、正班及隨班附讀網路報名登錄至112年5月19日(星期五)13:00止,詳細資訊請參閱所附簡章內容或至該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 http://tisec.nccu.edu.tw )查詢。聯絡電話:(02)2938-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