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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23-05-03 | 點閱數: 185

一、督導甄選資格:諮商心理師,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諮商心理師證書者,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輔導實務工作二年以上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二、工作性質

(一)辦理全縣高中、國中及國小學生輔導與諮商工作。

(二)各項行政業推動、督導及指導輔導人員。

(三)定期召開輔導人員督導會議,了解工作推展情形,並提供必要之行支持或協助。

(四)其他由本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

三、工作地點、範圍與報到日期:

(一)工作地點: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二)工作範圍:以工作地點為主,接受中心統籌規劃到校專業服務。

(三)報到日期:112年8月1日後

四、報名截止日期與方式:5月18日 (星期四) 一律採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甄選日期:5月25日(星期四) 9:00

六、甄選地點: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7號4樓)

上述內容,詳見簡章(如附加檔案)或至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https://counseling.c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