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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人事選聘 | 2023-05-02 | 點閱數: 152

一、 依據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112年4月25日澎文光中教字第1120100142號函辦理。

二、 該縣文光國中表演藝術科教師為藝術才能班舞蹈班舞蹈專長教師,務必為主修舞蹈專長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