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112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申請事宜,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書法教育實施要點暨112 年2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1134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中小書法教學專業師資,本(112)學年度補助內容及基準說明如下:
(一)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補助國民中小學聘任書法專長教學人員於社團活動或彈性學習課程進行教學之鐘點費、交通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並得以通過國立及私立大專校院辦理之認證者優先聘任。以本縣曾申請未通過及未申請過學校優先,每校以補助2萬元為上限,最多5校。
(二)設置書法教學特色學校:補助國民中小學建置書法教室、 書法教學設備、校園整體書法教學情境布置、書法課程及活動等經費。以本縣曾申請未通過及未申請過學校優先, 並以申請兩年為限,每校每年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為上限,最多3校。
(三)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辦理縣內系統性教師書法增能、書法專長教學人員增能(含班級經營)、主題觀摩或參訪等課程之講師鐘點費、交通費、場地使用費、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課程相關材料費、講師住宿費、膳費及雜支,以補助4萬元為上限。申請辦理「書法教學特色學校」者,需協助及參與旨案計畫。
三、請有意願申請學校先於111年3月9日(星期四)將申請意願表( 如附件一)寄送至wanping@mail.cyhg.gov.tw,並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下班前免備文繳交計畫申請書(如附件二):
(一)計畫書(含概算表)紙本:核章正本1式2份送至教育處教學發展科。
(二)計畫書電子檔:可編輯之電子檔請寄至wanping@mail.cyh g.gov.tw,俾利彙整。
四、檢附計畫書格式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