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適用對象:為臺澎金馬地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社會福利團體與相關單位其所屬國中、國小經濟弱
勢學生。
鼓勵各校踴躍報名參加,有意願者請檢具公函及填復活動計畫(含申請表、學生參訪名冊、匯款資 料表等),相關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