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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運動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2-05-30 | 點閱數: 169

因新冠疫情持續擴散,為不影響學校社團已報名及參賽準備,於本活動之實施辦法增加第18點之「疫情期間參賽規則」規定:為考量報名之學校或社團因疫情無法至活動地點參賽,及在不影響學生學習成績,又能達到體育文化傳承,特增加比賽方式規則,已報名參賽者得自行以拍攝比賽影片交由主辦單位評判成績,唯影片應一鏡到底,不得中斷及剪輯,片頭需有活動名稱及比賽項目,最高取得分數以第二名為限,均頒發獎狀及成績證明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