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長期代理專任輔導教師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報名(甄試)日期:為110年7月26日(星期一)〜7月28日(星期三)。
採一次公告分次甄選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續次招考,各次甄選是否額滿,
請自行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及本校網站上之公告。
三、報名地點:嘉義縣太保國民小學(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31號)學務處張哲榮主任,
電話:(05)2949031#03。
四、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各次資格如下:
(一)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合格教師證書。【可報考第 1~6次甄選】
(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者。【可報考第 2~6次甄選】
(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大學以上畢業者。【可報考第
3~6次甄選】
備註:
※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之一「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 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2 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 2 學分、兒童發展類 2 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依據教育部101年6月6日臺訓(三)字第1010104496 號書函)
※考生修習學分名稱與上述有所歧異者,請先行洽修習學分之學校確認該學分所屬類別並開立證明,證明請預先準備,恕不受理事後補件。
五、未盡事宜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