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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7-02 | 點閱數: 395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8年8月1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
1.需縣府推薦者,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三、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5項次予以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