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教署「108年度都會區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組推廣試辦計畫」,請符合試辦對象之學校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0條及32條規定辦理。
二、為提升都會區學生原住民族文化知能,傳承並發揚原住民族教育,國教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計畫辦理資訊如下:
(一)實施對象:
1、原住民族學生人數達50人以上之都會區國民中小學。
2、有興趣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之國中小學校。
(二)申請方式:108年暑假辦理者,請於5月底前提出申請;108學年第一學期辦理者,請於108年9月15日前向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提出申請,試辦課程需於108年12月15日前辦理完畢。
三、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林幸慧小姐(04-2218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