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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8-10-22 | 點閱數: 273

「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第2條、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1016日以臺教社()字第1070135816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如附件)。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話:02-7736-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