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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資源中心 - 人事選聘 | 2017-09-18 | 點閱數: 717

一、甄選科別及名額:特殊教育巡迴輔導代理教師1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 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第一次甄選:須具有國小特殊教育身心障礙合格教師證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甄選:修畢國小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甄選:須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畢業證明書者。

四、報名時間:

     第一次甄選:106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止

     第二次甄選:106年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止

     第三次甄選:106年9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止

五、報名地點:嘉義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興中國小內,電話:2217484)。

其他資訊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