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科別及名額:特殊教育巡迴輔導代理教師1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 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第一次甄選:須具有國小特殊教育身心障礙合格教師證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甄選:須修畢國小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甄選:須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畢業證明書者。
四、報名時間:
第一次甄選:106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止。
第二次甄選:106年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止。
第三次甄選:106年9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止。
五、報名地點:嘉義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興中國小內,電話:2217484)。
其他資訊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