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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頂六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7-09-01 | 點閱數: 549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幼兒園懸缺代理教師1名(備取數名)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3.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報考人員資格:

1.第一次招考:

  (1).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須具有合格幼兒(稚)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未曾於立案公私立幼兒園擔任教師或教保員者,應取得近1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曾於立案公私立幼兒園擔任教師或教保員者,應取得近2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未檢附者須於應聘前取得最近1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訓練證明,倘未能取得則取消錄取資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   

2.第二次招考:

    第一階段甄選無人報考或經甄選未通過者,資格同第一階段。

3.第三次招考:

    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甄選無人報考或經甄選未通過者,資格同第一階段。

 

三、受理報名日期: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

(一)第一階段:1060907日(星期四)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

(二)第二階段:1060911日(星期一)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

(三)第三階段:1060912日(星期二)上午830分至上午930分。

 

四、甄選日期:

  1. 第一次招考:1060907日(星期四)上午1000分起。

()第二次招考:1060911日(星期一)上午1000分起。            

()第三次招考:1060912日(星期二)上午1000分起。

()視實際報考人數,本校得調整延後第二及第三次招考之甄選時間。    

【應試者請甄試時間前20分至辦公室向人事報到】

 

五、其他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