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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縣立竹崎高中 - 人事選聘 | 2017-07-14 | 點閱數: 453

一、依據:
  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二、報考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二)限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
(三)具有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者。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
值日夜工作人員,執勤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執勤時應穿戴整齊,注意個人儀容整潔、應對禮節。
(二)擔任校園內巡查守衛工作,發現可疑之人、事、物應適當處理,並立即通報學校有關人員,以維護校園安全。
(三)管制門禁、詢查可疑人物之出入。
(四)維護警衛室整潔並協助整理環境美化工作。
(五)檢查關鎖門窗、水電開關及收受信件、接聽電話並作電話紀錄,接聽電話應特別注意電話禮貌。
(六)保全設定及解除。
(七)支援學校重大活動。
(八)值日夜工作人員之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工作時間,以每日下午四時三十分至隔日七時。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地點: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嘉義縣立竹崎高中總務處)。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9日(上班日時間內:8時至下午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