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中央氣象局已發布豪雨特報,受到西南氣流及滯留鋒面影響,請各學校務必加強防災整備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請各學校注意中央氣象局發布最新動態,及早規劃災害防制因應作為等工作,俾降低災損程度,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二、有關防災準備工作應注意事項,請學校配合以下事項:
(一)各學校應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水土保持局所發布之豪大雨特報消息或土石流警戒等警報,隨時視自身情形預備進行人員撤退等安全措施。
(二)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再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教科書、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教學設備(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等貴重物品,應請放置於不會淹水之處所,並將門窗鎖緊以防滲水
(三)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各校地下室入口處,應於水流入口處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學校屋頂上方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製之水塔,事前裝滿水,藉以增加重量,避免被強風吹倒,同理,屋頂如有其他設施(如天線、擴音器..等等),亦請做好固定設施或先行拆卸。
(四)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水路溝渠,應詳細檢查保持暢通,避免於豪雨或颱風時,發生阻塞現象而倒灌校園;學校如有裝設抽水設備,平時應定期發動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可用狀態,如否,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並請注意電源安全。
(五)學校內如有施工中之工地,學校應要求承包廠商務必做好措施,如因未依規定做好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
(六)加強檢查鄰近校園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七)請就地理環境、地形、地物等因素及條件,運用有效資源,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所造成之損失,減至最低。
(八)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學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其出隊。
三、校內中大型活動請以師生安全為考量研議是否辦理,另請各學校視本身情況考量啟動緊急應變小組,填報相關災害通報系統,若有受災或待協助情形請即時回報,俾利後續執行緊急搶修搶險工作事宜
四、請各校加強防颱整備、應變,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 特別提醒,倘因未落實執行,致釀嚴重災損時,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