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09-03-04 | 點閱數: 1378

請各校承辦人轉知

有關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特殊考場服務」申請事項說明 *腦性麻痺學生因障礙類型、程度差異化及個別化之因素,對於個別服務之需求極為殷切,為照顧腦性麻痺學生,*請各校確切落實特殊教育之精神,排除困難提供各項考場服務。
*服務項目有:
(1)考卷字體放大
(2)代謄至答案卡
(3)個別報讀服務
(4)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                           
(5)其他服務:
a.在試卷上勾選或圈選答案或在題目卷上作答
b.作文時提供口述代謄或電腦打字代謄並延長時間
c.獨立考場
d.因個別需求所提出之申請項目。

特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