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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教育處終學科 - 行政公告 | 2014-01-03 | 點閱數: 521

一.個人組獎狀部份請學校務必轉交所屬,

二各校評語單業於12月7日辦理家長與校長聯誼會會場由三和國小已轉交各校校長領回,當天未領取之學校,併同獎狀一併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