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攜手計劃課後扶助方案
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計畫
壹、 依據:依據教育部100年10月13日臺國(二)字第1000184835號函辦理。
貳、 目的:
一、 提供學習成就低落之弱勢國小學生課業補救教學及適性多元學習機會。
二、 提昇老師補救教學專業知能,進而提高學童學習效果,增進學習成功之信心。
三、 有效解決地區性教育問題,平衡城鄉教育差距,彰顯教育正義。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嘉義縣平林國小
四、 協辦單位:嘉義縣大林國小
肆、 研習日期:
一、 第一場次:101年8月14日〈二〉,研習時數8小時。
二、 第二場次:101年8月15日〈三〉、
伍、 研習地點:
一、 嘉義縣大林國小育英堂。
陸、 參加人員:
一、 第一場次:現職教師及退休教師,共100名。
二、 第二場次:儲備教師、大專生及其他教學人員,共200名。
柒、 課程內容:如附件一課程表。
捌、 研習講師:從大專院校
玖、報名時間及相關事宜:
一、 為避免資源浪費,凡報名參加研習應全程出席,如有特殊理由無法出席,最遲應於活動辦理前三天於網路取消報名。
二、 第一場次報名時間及方式:
1. 現職教師者,於101年8月3日前一律在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網路報名。
2. 退休教師者,於101年8月3日前在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網路報名亦可以報名表〈附件二〉傳真或mail至平林國小。
三、 第二場次報名時間及方式::於101年8月7日前在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網路報名或以報名表傳真、mail至平林國小。
四、 傳真電話:05-2657402; 公務信箱:ples@mail.cyc.edu.tw。
五、 承辦人員:平林國小教務主任劉麗吟 05-2650887
壹拾、 參加人員請奉派公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人員,於研習結束後結訓證書;未能全程參與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
壹拾壹、 經費: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三,由教育部專款補助貳拾參萬貳仟元整。
壹拾貳、 預期效益:
一、 增進教學人員專業人員運用正確的概念及教學技巧,提高學童學習效果,增進學習成功之信心。
二、 提升教師提供學習成就低落之弱勢國小學生課業補救教學及適性多元學習機會。
三、 建立本縣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補救教學人力資料庫。
壹拾參、 獎勵:於研習圓滿完成後,相關承辦人員依權責辦理獎勵。
壹拾肆、 附則:完訓人員並獲得研習證書者,方可擔任方可任教攜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