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達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2011-2012兒童才藝全南區決選辦法簡章,詳如附檔。簡要說明如下:
一、南區決賽/(含)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二、區決審日期:南區101年02月25日
三、獎項類別及說明
※以下各獎項類別評選方式均以不分年齡、不分類別(指樂器、兵器、拳法等)
方式進行評審,以選拔各獎項類別中最優秀者。
1. 傳統書藝獎:傳統書法寫作或篆刻類。(個人)
2. 傳統音樂獎:傳統各項樂器之演奏等。(含原住民音樂特別獎)(個人、團隊)
3. 傳統歌謠獎:傳統歌謠演唱等。(含原住民歌謠特別獎)(個人、團隊)
4. 傳統戲曲獎:京劇、崑曲、粵劇、歌仔戲、客家戲或其他戲曲等。(個人、 團隊)
5. 傳統舞蹈獎:傳統民俗舞蹈類別。(含原住民舞蹈特別獎) (個人、團隊)
6. 傳統藝陣獎:獅鼓陣、花鼓陣、民間陣頭等。(個人、團隊)
7. 傳統武藝獎:國術類,各種武術拳類等。(個人、團隊)
8. 傳統民藝獎:相聲、雙簧、京韻大鼓、竹板快書等。(個人、團隊)
9. 傳統偶戲獎:布袋戲、皮影戲、傀儡戲等偶戲類。(團隊)
10. 傳統技藝獎:雜技、扯鈴、跳繩、陀螺、剪紙、黏土、魔術、其他類(含原住民技藝特別獎)等。(個人、團隊)
四、評審辦法:
由各主辦區選拔委員會進行初次書審後,再行複審(採實地面訪方式進行),區決選及總決選均採現場展演方式評選(未參加者以棄權論)並由各主辦區聘請專家學者、國家藝師、院校教授、國家薪傳獎得主組成評審團 以共同評分方式甄選之。(凡推薦人或候選人之老師家長等均不得擔任評 審委員)
五、請有意參賽的學校及個人將附件中之全國傳統藝術兒童薪傳獎候選〈個人或團隊〉簡歷表回傳社教科承辦人─侯惠婷 3620123轉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