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業奉 總統100年6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3881號令公布,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0年7月4日臺國(三)字第1000113877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6981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另,亦可逕至教育部全國幼教資訊網下載參閱(網址:http://www.ece.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