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依據:本府100年3月28日府教社字第1000061921號函(100.3.21公務信箱先行通知)。 二、送件期間:100年4月6日至4月8日下午4時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送件地點:本縣義竹國民小學(624嘉義縣義竹鄉六桂村208號)。 四、送件資料:推薦表(核章正本)3份(勿加裝封面)及佐證資料一冊(封面為附件五)。 五、預定期程:1.100年4月12日資格初審。 2.100年4月13日至4月14日初審後薦送名單上網公告確認。 3.100年4月15日校正各校薦送資料,完成推薦程序。 六、本案採各校自由送件,完成推薦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 七、本案聯絡人:1.教育處社教科3620123轉310邱月櫻。 2.義竹國民小學3412203翁雅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