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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1-02-01 | 點閱數: 834

依據台灣大學100年1月19日校理字1000002993號函辦理

兒童暨少年組推廣地質短片徵求辦法
◎活動方式:
1.投稿者請先將拍攝完成作品上傳至YouTube提供點閱。
 2.於活動網站(http://nadm.gl.ntu.edu.tw/ 點選右上角「地質影音競賽活動專區」)上註冊,放上連結並填寫影音相關資料報名投稿。
 3.投稿即致贈小禮品,主辦單位另將邀台大教授、地質系校友審核投稿影片,輔以網路投票數計分,每組優選三名(各頒i-Pod shuffle乙台及獎狀乙張)、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張)。
◎參賽影片主題與內容:
台灣面積雖不大,但擁有豐富多樣的地質景觀,小朋友與大朋友們到郊外踏青的時候,其實身邊有很多特殊的地質景觀,我們卻沒有留意。下回出遊的時候,請細心觀察一下,身邊有什麼特別地科環境?又有什麼好玩的地方?請你將它拍下來,告訴大家台灣(含離島)那裡有奇妙的地形和景觀,例如:陽明山的硫磺景觀、地熱谷溫泉可以煮蛋等。
◎參加資格:
小種子玩地科(幼稚園組):學齡前與幼稚園小朋友 (歡迎家長協助)
小樹苗看地科(小學組):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 (歡迎家長協助)
小樹林探地科(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
◎投稿時間:民國10011~ 430
◎影片規格與資料:
  投稿者於活動網站放上影片YouTube連結,並填寫影片相關資料,大綱如下:

A.影片主題
台灣景點為拍攝點,地球科學為主題,題目名稱自訂
B.影片長度
影片長度不超過7分鐘為限,以.mp3或.wmv格式上傳至YouTube。
C.影片內容
(歡迎加入動畫、圖片、旁白或配樂以增加影片效果)
(1)影片拍攝立意起源與想法。
(2)腳本大綱:簡述影片拍攝地與內容,短片內容不得危害善良風俗。
(3)特殊地質名詞與解釋:協助觀看者於初次接觸陌生的地質名詞時能快速了解內容。 (選擇性填寫)
(4)參考文獻:註明出處、作者、文章標題
   參考網站:註明關鍵字查詢簡述並覆網站連結 (選擇性填寫)

◎注意事項:
1.報名資料請填寫完整,以寄發小禮品。
2.   投稿作品及音樂經發現違反短片徵求規則,或有抄襲行為而侵犯他人著作權,或侵害他人之其他權利,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及各項權利,且投稿者需自行付法律責任,若導致主辦單位有任何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3.   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4.   凡報名投稿者,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5.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附件二:
高中以上競賽組地質短片競賽辦法
◎活動方式:
1.參賽者請先將拍攝完成作品上傳至YouTube提供點閱。
2.於活動網站(http://nadm.gl.ntu.edu.tw/ 點選右上角「地質影音競賽活動專區」)上註冊,放上連結並填寫影音相關資料報名參賽。
3.評選審查結束後,線上公告優質影音得獎作品供人瀏覽。
◎參賽影片主題:
台灣面積雖不大,但擁有豐富多樣的地質景觀,影片請以台灣(含離島)景點為主軸,內容具地球科學意涵,介紹該地地質景點形成原因、景觀特色等,配合附近歷史、人文、典故或好吃好玩特色,例如:火山地質景點輔以溫泉泡湯之旅。
◎參賽資格:
凡本學年度(99第一學期)在中華民國註冊之高中以上學生,皆可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報名參加,需提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開放投稿時間:民國10011~ 430
◎影片規格與後設資料提供:
  投稿者於活動網站放上影片YouTube連結,並填寫影片相關資料,大綱如下:

A.影片主題
台灣景點為主,具地球科學意涵
B.影片長度
影片長度7-10分鐘,以.mp3或.wmv格式上傳至YouTube。
C.腳本
影片拍攝立意起源與想法,明確的拍攝主題內容,需附完整Word檔腳本。(可上網參考腳本範例)
D.影片內容呈現
靜、動態影像,建議可有2D或 3D的動畫或圖片、旁白或配樂。
E.後設資料建置
關鍵地質名詞與解釋、參考文獻、參考網站

◎獎勵辦法:
1.冠軍一名:頒發20,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張。
2.亞軍一名:頒發12,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張。
3.季軍一名:頒發8,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張。
4.佳作三名:各頒發3,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張。
◎評選規則:(詳細評分方法請參照網站。)
主辦單位除邀集台大教授、地質系校友擔任評審工作,線上亦開放投票計入評分。
◎注意事項:
1.    獲獎者須提供身份證明及郵局帳戶,獎金會於頒獎填寫領據後,於2個月內先扣除10%稅金後匯入,年度末並會寄發扣繳憑單。
2.    參賽作品及音樂經發現違反短片徵求規則,或有抄襲行為而侵犯他人著作權,或侵害他人之其他權利,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及各項權利,且參賽者需自行付法律責任,若導致主辦單位有任何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3.    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4.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5.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