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100年1月25日北文古營字第1000000279號函辦理。
二、該館原凡周一休館,為讓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有更多時間上選擇之機會,自本〈100〉年起調整為每月第一個週一休館。倘遇國定假日或補假日則順延一日休館,歡迎各機關團體學校踴躍利用週一時間入館參觀。
三、農曆春節連續假期該館於2月2日〈除夕〉及2月3日〈初一〉休館,並於2月4日星期五〈初二〉起開放參觀;另2月7日星期一〈初五〉為補假日照常開館,休館日順延2月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