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計畫(國中小提列):102年8月9日辦理說明會(高雄蓮潭會館)..
3. 各項規劃涉及之學習領域或學科範圍不限,但其主題及內容應以未來想像與創意人才培育為主旨,並與「未來環境」或「未來家園」連結。
4. 團隊組合包括:
(1) 計畫主持人:提案學校校長。如為跨校性計畫,可增列計畫協同主持人。
(2) 計畫推動顧問:鄰近區域大專校院教師或民間團體專家一人。
(3) 計畫推動成員:校內外教師三至十人。
5. 五種項目之重點任務說明如下:
(1) 未來想像及創意校園營造:進行有利整體未來想像與創意學校文化氛圍之組織創新活動,或營造有利於未來想像與創意人才培育之學校氛圍及校園空間環境。
(2) 教師創新能力提升:建立未來想像及創意交流平台,形成未來想像及創意教師社群,分享未來想像及創新教學成效,建立教師未來想像及創新教學之評鑑指標等有利於提升學校教師素養之措施。
(3) 問問題能力、想像力、創造力與未來思考能力之培育課程及教學實驗:培養學生發現問題、想像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發展新型態課程及內涵或其他有利於提升學生想像力之課程及教學實驗。
(4) 未來想像及創意學子培育:建立學生未來想像及創意社團,辦理學生未來想像寒暑期營隊等。
(5) 其他可提升學生問問題能力、想像力、創造力及未來思考能力之教育措施。
6.計畫期程:自一百零三年二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十二個月。
7.計畫經費額度依補助類型區分如下:
(1) 採部分補助,申請單位應提撥本部補助經費百分之十以上之配合款(註:可將各校辦公費等列為配合款)。
(2) 每案每年度本部補助經費以二十萬元為上限,逐年審查核定。
(3) 補助經常門經費以業務費及雜支為原則。計畫參與之教師因業務執行之需求,得依「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編列代課鐘點費,每週以五節為編列上限。
(4) 本類「未來想像與創意校園營造」申請案,得申請補助設備費,補助額度以十萬元為上限。
(5) 本類「未來想像與創意學子培育」申請案,得申請學生社團補助費,補助額度以三萬元為上限。
102年度本縣計13校榮獲補助.參見http://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