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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7-28 | 點閱數: 829

一、請各級學校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水土保持局發布之豪大雨特報,依實際  需要做好財務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

二、校園內及連絡校外之排水溝渠,應詳細檢查使其保持暢通,避免於豪雨或颱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設而倒灌入校園的現象。

三、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貴重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放置於不淹水之處,並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並請各校依據教育部9971台國〈一〉字第0990111495號函,務必審慎處理及檢視學校新學期所送達教科書之屯放狀況〈應置2樓以上高處〉,以避免受損。

四、請各級學校若有災損,請速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填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