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屏東縣立光春國民中學飛夢林學園申請入學輔導及轉銜實施計畫」1份,說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相關申請資訊如下,餘請參考旨揭計畫:
(一)申請資格:因家庭失功能、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致有中輟之虞、就學情形不佳,經學校及教育處評估有中介教育輔導需求之男學生,另緊急或特殊個案亦得依實際需求申請。
(二)申請時間:
1、11月23日至11月30日,申請對象為國小5、6年級暨國中7、8、9年級學生。
2、4月23日至4月30日,申請對象為國5、6年級暨國中7、8年級學生。
(三)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函文行通知辦理入園報到事宜。
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光春國中飛夢林學園辦公室,聯絡電話:08-789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