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運動設施範圍標準」第3條,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1日以運設(一)字第115060138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設施規劃司王專員,電話:(02)8771-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