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115學年度新興科技聯盟計畫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
二、甄選日期:1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30時。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
(三)具以下經驗者尤佳:
1.熟稔電腦作業系統 Microsoft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Google表單製作、統計分析數據及具公文撰寫能力。
2.熟悉設美工設計、多媒體影片剪輯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3.善用 AI 工具輔助行政業務與成果資料彙整。
4.需能獨立作業,細心有責任感、具溝通協調能力,具行政經驗者。
5.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需能開車上路)。
6.能立即到職者。
(四)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教師法第30條各款情事。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發聘任用者,應予無條件解聘,未發聘任用者,註銷錄取資格。
(六)具有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擇優錄取。
四、工作內容:
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新興科技聯盟相關事務:
(一) 行政與專案管理
1.通訊與聯絡:各項人事聯繫、訊息傳達及溝通協調。
2.經費與核銷:經費之控管、收支處理及報支核結作業。
3.活動與成果:事前資料準備,執行後成果資料之彙整、撰寫與彙報。
(二) 體驗活動與工作坊執行
1.資材籌備:體驗材料準備,活動結束清點回收歸位。
2.設備與場地管理:所需設備準備、維護與場地復原。
3.現場協助:支援活動現場流程控管及突發狀況處置。
(三) 雜項與臨時交辦事項
1.支援學校其它臨時性行政業務。
2.完成上級主管交辦之其他事項。
五、其餘資訊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