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115年7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150070869號函核定辦理。
二、招生對象: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另須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一)畢業於我國公私立大學心理、輔導、諮商相關系所。
(二)具備諮商心理師證書。
(三)具備臨床心理師證書。
三、招生資訊請至國立屏東大學(網址:https://cec.nptu.edu.tw/p/406-1071-197509,r1268.php?Lang=zh-tw)查詢下載運用。
四、若有學分班請逕洽承辦人吳小姐(聯絡電話: 08-7663800轉1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