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蒜頭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26-07-03 | 點閱數: 74

一、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二﹚嘉義縣政府115年7月3日府教幼字第1150168359 號函辦理。

﹙三﹚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本次甄選 採一次公告,分段招考,於前一階段無報名人員或經甄選未通過者,即進入次一階 段之招考程序。

二、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國小附設幼兒園 2 懸缺 備註 115 年8月1日至 116 年7月31日止 (仍依實際到職日起聘) *備取若干名 *寒暑假期間需配合 校務需求到校服務。

三、簡章及報名表件 即日起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shtes.cyc.edu.tw/)、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選聘網(http://tsn.moe.edu.tw/)下載。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 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3.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 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 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二)資格條件

1.招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須具有合格幼兒(稚)教育階段、科(類) 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教保服務機構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 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性別平等及勞動權益相 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 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2.如為男性,須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五、甄選時間:採一次公告分階段招考方式辦理,如尚有餘缺則依下列期程辦理各階段甄選, 不另修正本簡章。

(一) 第一階段甄選 報名:115年07月14日(星期二)上午12:30至13:30。 甄選:115年07月14日(星期二)上午14:00時開始。 放榜:115年07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如尚有餘缺,則進入第二階段甄選。 共9頁 第1頁

(二) 第二階段甄選 報名:115年07月17日(星期五)上午12:30至13:30。 甄選:115年07月17日(星期五)上午14:00時開始。 放榜:115年07月17日(星期五)17:00前公告。如尚有餘缺,則進入第三階段甄選。

(三) 第三階段甄選 報名: 115年07月21日(星期二)上午12:30至13:30。 甄選: 115年07月21日(星期二)上午14:00時開始。 放榜:115年07月21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 各階段放榜於本校網頁(https://www.shtes.cyc.edu.tw/ )、 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www.cyc.edu.tw)公告,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試者可用電話查詢,但不得以 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六、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七、報名地點 嘉義縣六腳鄉蒜頭國民小學(教務處) 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188號 電話:(05)3802025*12

八、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基本救命術訓練證明、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正、影本(正 本驗畢發還,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 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 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 補件。

(六)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七)報名費:免報名費。

九、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由各校甄選委員會決議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教學活動設計及教學技巧) 1.試教內容: 自備教具及教學活動設計1式3份(內容以自選幼兒教育任一主題為 教材,教學單元自訂),於演示前交試場服務人員。 2.試教時間:10分鐘。(逾時之試教,不列入計分)

(二)口試:50% 1.口試內容:專業素養、教學實務、表達能力、儀表態度及教學檔案、 獲獎紀錄或其他特殊專長文件,以上資料及履歷表(含自 共9頁 第2頁 傳)請自行用資料夾套裝成冊,於口試時提供審查。 2.口試時間:5分鐘

(三)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按總成績高低依序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 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十、甄選地點 嘉義縣六腳鄉蒜頭國民小學(試場當天公布) 十一、錄取及放榜

(一)錄取 甄選最低錄取標準80分,口試、試教有單一項目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低 順序錄取,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 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資格期間自公佈日起 至113年 02月01 日止。

(二)放榜 公告錄取人員姓名於本校網頁及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 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 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三)成績複查 於放榜二日內(郵戳為憑),憑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請,並附 貼足郵資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逾期不受理,本校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以書面告 知複查結果。

十二、附則

(一)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後,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無法依規定完成報到者,應取 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並由本校通知備取教師按名次先後辦理遞補事宜。

(二)代理教師經甄選錄取,須配合學校行政需求與安排。

(三)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 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若涉及刑責,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四)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教師法第 14條各款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各款及第 33條之情事,依有 關法令規定處理。

(五)代理教師於應聘期間若代理原因消失時,聘約自然停止,代理人應無條件解除代理。

(六)經甄選錄取者,應向錄取學校或幼兒園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 未繳交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取消錄取資格;如患有傳染病病防治法相關規定, 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

(七) 經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後二周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即良民證)

十三、申訴專線:05-3802025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十五、本甄選簡章經本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六、如遇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經嘉義縣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確定時間另行於 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