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5年7月3日、7月17日至7月24日共7天
資格:具有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薪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規定鐘點費支給(1小時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