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身心障礙者參與運動賽事之機會與可近性,運動部推動「115年運動部輔導民間團體於運動賽事設立身心障礙者參賽組別計畫」,鼓勵辦理路跑、自行車、游泳等國人高參與度且參賽人數達1,000人以上之運動賽事,增設身心障礙者參賽組別,共同打造共融友善的運動環境。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補助金額將依申請計畫內容、規模及實際執行成效核定,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500萬元。
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5月25日起至115年6月25日止,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辦理之民間團體,依計畫規定備妥申請資料,函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室,並副知運動部。
本計畫補助項目包含:
一、賽事核心執行項目(裁判、醫護、志工、保險、獎牌、場地及適應賽事推廣等)。
二、適應運動輔具與設備(手搖車、競速輪椅、浮力輔具等)。
三、無障礙設施設置(坡道、升降設備、無障礙停車空間及友善環境等)。
四、專業人力與服務(醫事人員、治療師、適應體育專業人員、視障陪跑員及手語翻譯員等)。
五、交通與配套服務(復康巴士、低地板接駁車及無障礙補給站等)。
請符合資格之民間團體踴躍申請,共同推動運動平權,打造友善共融的運動參與環境,讓更多身心障礙朋友享有參與運動賽事的機會。
本案補助原則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