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教育部114年8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40083038號函核定「合格教師申請補助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教育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鼓勵我國優秀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協助新南向友好國家華語文學校充裕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師資,特此辦理。 |
| 三、 | 簡章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及「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計畫官網」(http://teab2.nptu.edu.tw),報名截止至115年5月31日(星期日)。 |
| 四、 | 本案聯絡資訊如下:(08)7663800分機17004鍾小姐,電子郵件信箱:chungchihui@mail.np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