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申請時間:
(一)年度招生:115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生台澎金馬之5-8年級學生。
(二)第一次期中招生:11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9年級學生。
(三)第二次期中招生:115年1月1日至115年1月15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8年級學生。
三、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四、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慈輝班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