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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6-05-07 | 點閱數: 64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28511號函辦理。

二、代理教師如因申訴、訴願或法院判決追溯變更敘薪等級,導致敘薪通知書與離職證明書之敘薪等級不一致時,應換發離職證明書。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