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臺東縣政府115年4月30日府教學字第1150092129號函辦理。 |
| 二、 | 申請參加臺東縣蘭嶼高級中學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
| 三、 | 報名收件時間及地點: |
| (一) | 時間:115年5月15日(星期五)9時至17時。 |
| (二) | 地點: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 |
| 四、 | 遴選程序與重要日程: |
| (一) | 第1階段(資料審查): 由臺東縣政府辦理積分審查,擇積分最高前3名,交遴委會辦理第2階段遴選。錄取名單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公告於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不另行書面通知。 |
| (二) | 第2階段(遴委會面談): 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臺東縣政府五期辦公大樓B202會議室舉行(時間、地點若有變更,以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為準)。 |
| (三) | 遴選結果公告:115年6月1日於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頁公告新任校長名單。 |
| 五、 | 相關簡章及表件請逕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boe.ttct.edu.tw)公告下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