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4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50070588號函辦理。 |
| 二、 | 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外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
| 三、 | 收件日期及地點: |
| (一) | 親自或委託報名: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收件。 |
| (二) | 送達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會議室」,並請註明「參加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
| (三) | 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5248168或03-5216121轉273或278,李小姐。 |